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作業要點 (民國 98 年 02 月 0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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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
  (一)經本會審查申請合格者之助學金,轉請委託金融機構辦理電腦媒
        體轉帳代發直接撥入申請者指定之帳號,轉帳不成功者或無法轉
        帳者,委請金融機構開立銀行支票給付。
  (二)造具委託金融機構辦理電腦媒體轉帳代發申請合格者之清冊(含
        收件編號、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人姓名、銀行代碼、銀行帳號
        、金額等項),並經委託金融機構經理、襄理、經辦人三人用印
        ,併同轉帳不成功者或無法轉帳者收據之原始憑據辦理核銷。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