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 分之零點五七五計息。 貸款人每次貸款期間前三年之利息,由本部全額補貼;第四年起負擔年息 超過百分之一點五時,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但年息於百分之一點五以下 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