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工會辦理工會財務處理教育訓練實施要點 (民國 100 年 01 月 3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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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申請補助採書面審查,審查原則如下:
  (一)課程內容是否符合本要點規定。
  (二)辦理之活動是否符合需求及目標。
  (三)計畫內容是否合理、可行(包括執行方式、經費規劃、活動地點
        等)。
  (四)申請單位之執行能力及過去計畫執行績效。
  (五)其他經本會認定之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