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42
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民國 110 年 09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第 11 條
裁決委員被申請迴避者,在該申請事件為准許或駁回之決定前,應停止參 與裁決程序。但有急迫情形,主任裁決委員得為必要處置。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