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單側聽損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試辦計畫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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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申請者未備齊前點所定之文件、資料,經分署通知限期補正,屆期
      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