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8 13:32
法規名稱:
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11 月 0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4 日
11
十一、勞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應將其自人才資料庫移除,並通 知推薦單位及該名勞教人員: (一)經本人表達無意願列入人才資料庫。 (二)有第五點各款情形之一。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