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民國 112 年 05 月 2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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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技檢中心為查核本計畫執行情形,得查對相關資料,青年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