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7 月 2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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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行政機關未足額申請或計畫經費未獲核定,致經費賸餘時,由本部
      統籌受理行政機關另申請之提案,並依行政機關最近一年考核成績
      及計畫可行性、效益性等等項目,綜合考量排列優先順序,依序補
      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