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作業規定 (民國 113 年 05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修正第 7  點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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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署應規範並輔導訓練單位配合本署職前訓練資訊系統,辦理訓練
      資訊管理作業。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