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二一地震災區公共工程勞工就業獎助津貼執行計畫 (民國 90 年 07 月 0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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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本計畫之實施期間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