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民國 107 年 05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5 年 09 月 25 日
第 12 條
本基金收支之預算及決算,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訂定會計制度。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