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計畫 (民國 99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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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經費:由主辦單位於就業安定基金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