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32
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鹽礦工住宅貸款辦法 (民國 78 年 12 月 0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2 年 11 月 08 日
第 12 條
住宅貸款人在貸款未清償前不得將住宅自行轉賣出租或抵押,如違反本規 定時內政部得改由候補或其他合格之鹽礦工承購。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