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參訓學員成績分為專業技術訓練及企業訓練二項成績。 專業技術訓練期間之成績考核,由職訓中心辦理;企業訓練之成績 考核,由事業單位辦理。 參訓學員於企業訓練期間,除違反訓練契約書規定,或有其他違反 事業單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外,事業單位不得核列參訓學員之企 業訓練成績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