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5:13
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民國 110 年 09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第 12 條
申請裁決者,為申請人,他造為相對人。 申請人及相對人,均為裁決事件之當事人。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