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47
法規名稱: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民國 113 年 06 月 0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第 12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評估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暴露風險,認有必要補充其他相關 運作資料時,得要求運作者於指定期限內,依附表六填具附加運作資料, 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
相關圖表:
附表六 優先管理化學品報請備查經認有必要時須補充之附加運作資料內容.PDF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