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日期,由勞動部定之。
勞工得申請預為輔導調整支援措施如下: 一、補助參加職業訓練。 二、補助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費用。 三、參加心理健康講座等勞工支持服務。 四、參加創業技能及經營管理培訓。 五、協助建立勞資自治協商機制。 六、其他經本部公告之調整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