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對於當事人或其代理人遞送 之申請書、檢附之應備文件或佐證資料等資料,應確實遵守檔案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或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其內容除涉及應 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外,應公開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