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07
法規名稱:
勞動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民國 108 年 08 月 0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02 日
第 12 條
會計帳簿在同一會計年度內應連續記載,除已用盡外不得更換新帳簿。 各種帳簿之首頁應設置帳簿啟用、經管及停用紀錄,分類帳簿次頁應設置 帳戶目錄。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