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主管勞動財團法人會計制度設計應行注意事項 (民國 108 年 11 月 1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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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會計制度本文之會計檔案管理,內容應包括會計檔案之保存、調閱
      及銷毀。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