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主管勞動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 (民國 113 年 07 月 1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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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財團法人之董事會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財團法人防止
      不誠信行為,並隨時檢討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定誠信經營規
      範之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落實誠信經營政策。
      財團法人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應有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
      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