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執行單位參與辦理振興在地經濟措施獎勵計畫 (民國 109 年 07 月 1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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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署與分署所編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