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工會參加全國技能競賽與亞洲技能競賽及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導覽交通費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6 月 1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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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部應以下列事項,做為辦理本要點之成果考核及效益評估之參據
      :
  (一)受補助工會之出席情形。
  (二)核定經費執行情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