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專業檢修廠從事移動式起重機檢修之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取得同種類、型式及容量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型式檢查合格修改人
其施工負責人資格者。
(二)取得同種類、型式及容量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原製造人或其授權代
理商之相關訓練證明。
(三)通過重機械修護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資格證明文件,並通過執行
單位自辦或委託移動式起重機相關單位辦理之八小時以上訓練合
格者。
(四)具有十年以上移動式起重機相關檢查保養實務工作經歷之勞保證
明,並通過執行單位自辦或委託移動式起重機相關單位辦理之八
小時以上訓練合格者。
(五)其他經執行單位指定之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