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儲槽儲存液化石油氣之液化石油氣儲存場,其設置準用第三十一條、第 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 六條、第四十八條至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第六十六條至 第六十九條及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