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民國 94 年 06 月 1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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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參、申請日期:每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