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申請單位績效審查結果,由本部函復申請單位,並副知當地勞動檢 查機構。 績效審查通過有效期間自該審查通過之處分送達或指定之日起算。 但績效審查通過有效期間屆滿前再申請績效審查並經審查通過者, 其績效審查通過有效期間起始日,自前次績效審查通過屆滿日之次 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