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9:27
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 (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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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經費核銷: (一)申請機關應依計畫核定期程,掣據向執行機關申領計畫經費,並 辦理經費結報。 (二)經費結報時,除應詳列支出用途外,並應列明全部實支經費總額 及實際配合金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