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0:22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 13 條
本辦法執行所需經費,得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或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