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民國 113 年 06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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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雇主於青年媒合就業前一個月內所僱用本國籍勞工勞工保險加保人
      數達二百人以上者,經檢附內部訓練資料表(附表三)報請分署核
      定後,得運用內部訓練機制提供青年所需職務訓練,不適用前三點
      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