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受補助單位辦理經費結報時,應提送全案期末報告書(格式如附件 八)及工作進度報表資料,並列明全案執行(實支)經費明細。 前項所定工作進度報表資料,應自本部建置之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 訊管理系統產出。 第一項所定全案執行(實支)經費明細,包含本部補助款及受補助 單位自籌款之實際執行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