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庇護性就業者就業力提升試辦計畫 (民國 114 年 06 月 0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4 年 06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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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計畫試辦期間自一百十四年六月九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得視政策需要及辦理情形調整。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