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8/24 22:13
法規名稱: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 (民國 114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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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事業單位依前點申請參加本計畫,分署應於收受後十四個工作日內 完成審查及核定。 事業單位未通過審查,分署應予退件;事業單位得於修正後重行申 請。但同一減少正常工時期間之重行申請,以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