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1:45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民國 111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6 月 29 日
第 130 條
容器之原閥、緊急遮斷裝置之閥及其他主要零件突出者,應將此等零件收 容於設置於車輛左側以外之堅固工作箱內,且使工作箱與車輛後保險桿後 面間之水平距離保持在二十公分以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