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4:57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罰鍰應行注意事項 (民國 107 年 10 月 1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6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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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依前點免執行之罰鍰數額,勞保局應於年度終了前,編製彙總表並 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部備查。 前項彙總表應由勞保局相關組室主管審核並經稽核單位查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