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9:04
法規名稱: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民國 110 年 09 月 1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9 年 02 月 07 日
第 14 條
雇主對堆放於岸上工作場所待割切或己割切之鋼材,應注意其穩定性,並 設警戒標示。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