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日期,由勞動部定之。
本部為提升勞工技能,得辦理之事項如下: 一、補助在職勞工參加職業訓練,申請作業規定如附表一。 二、補助企業辦理勞工進修訓練,申請作業規定如附表二。 三、補助失業者參加職業訓練,申請作業規定如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