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8:22
法規名稱:
主管機關執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注意事項 (民國 112 年 09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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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地方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組成協商委員會後,得視個 案情形邀集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 勞雇雙方權益及協商順利進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