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醫療機構辦理巡迴檢查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置有醫師、醫事檢驗師(生)、護理人員及其他相關檢查之必要醫事 人員各一人以上在現場執行業務。 二、辦理噪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時,其聽力檢查室(亭)背景 噪音量,於實施勞工聽力檢查期間,測定值符合附表三之規定,並留 存紀錄。 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