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能檢定規範製訂及學術科試題命製規則 (民國 92 年 12 月 3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26 日
第 15 條
各職類之命題委員,參加該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時,應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學科試題於試前公開之職類,可參加檢定;學科試題未於試前公開者
    ,命題後三年內不得參加該檢定。
二、術科試題於試前公開之職類,可參加術科測試;術科試題未於試前公
    開者,命題後三年內不得參加該檢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