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民國 103 年 06 月 1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6 月 30 日
第 15 條
本準則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二、主管機關編列預算。
三、其他收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