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42
法規名稱:
廢
補助辦理人力資本提昇相關國際研討活動計畫 (民國 103 年 08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13 日
15
十五、本署核撥之補助款,以實際支出分項經費百分之七十為上限。但接 受補助之提案單位有接受其他機關補助、門票收入或其他收入時, 應一併加計,且本署補助金額得予核減以不超過實際支出總額為上 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