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經職訓中心核定之訓練計畫,其訓練補助費之補助標準如下: (一)補助上限:中小型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最高以九十五萬元為上限 ;大型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最高以一百九十萬元為上限。 (二)補助比率:補助全額訓練費。 前項第一款所稱中小型申請單位,依經濟部所定中小型企業認定標 準之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人數認定。 申請單位依第十點第三項採聯合訓練方式辦理者,該訓練計畫補助 金額最高以九十五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