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6:25
法規名稱:
廢
進用身心障礙者加值輔導補助計畫 (民國 106 年 03 月 1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8 日
15
十五、雇主應接受本署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話或現場訪查,並提供執行 本計畫相關文件,其查核結果列入是否繼續補助之依據;無故規避 、妨礙或拒絕接受查核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撤銷或廢止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