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 (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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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申請機關應於本計畫執行期間,每月至少至轄區內各工作配置地點
      辦理一次實地考核,並配合辦理不定時實地考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