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未繼續承銷公益彩券乙類經銷商就轉業計畫 (民國 103 年 04 月 1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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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計畫未盡事宜,應依勞動部「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心
      障礙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