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作業手冊 (民國 10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15
十五、協辦機關應核對用人單位之僱用結果,將其僱用人員資料核對建檔
      ,印製該項計畫之人員進用名冊,並存檔備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