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自主管理制度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3 月 2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7 日
15
十五、經認可訓練單位應協助本部推動教育訓練之發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