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監測機構處理客戶之抱怨與申訴,應符合下列程序: (一)應具文件化程序,以處理客戶或其他團體對其運作之抱怨。 (二)應具文件化程序,以考量及解決客戶對其作業環境監測結果之申 訴。 (三)應保留所有抱怨、申訴及所採取措施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