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及職業輔導實施辦法 (民國 105 年 05 月 0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03 日
第 15 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主管機關編列預算。
二、就業安定基金。
三、就業保險基金。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